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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河北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7年04月13日 09:35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牢牢把握高校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范围和条件见附件1。

2、各党委、党总支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者1名先进工作者(里仁学院除外)。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报省委教育工委。

3、请各党委、党总支按文件要求将推荐的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附件2)和《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7份(正反面打印)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世纪楼2017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ysu.edu.cn,邮件主题标明“2017思政评先+单位名称”。

4、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联系人:艾老师,联系电话:8057058。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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