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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燕山大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04日 11:12  

各党委:

为贯彻落实《燕山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条例(2014年修订)》(燕大党字[2014]32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建设,弘扬“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高尚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传承燕山大学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师德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考核工作安排

各党委对本单位教师进行2017年度师德考核,考核范围、内容、方法及流程,请参照《燕山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条例(2014年修订)》(见附件1)。考核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各党委开展师德考核的具体办法以报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备案的实施细则为准。各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结果(分数和档次分布)科学合理,真实有效,其中A档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二、考核工作相关要求

1、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请各党委参照师德条例中关于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相关规定,组建本学院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

2、做好师德考核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党委在师德考核前,做好学校师德建设相关条例的解读工作,告知师生师德考核的流程及重要内容,动员师生积极、认真参与考核,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各党委切实通过师德考核工作,挖掘和树立一批深受学生爱戴、同事认可的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代表,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

3、建立常态化师德考评体系。师德考核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党委切实做好一年一度的考核工作,逐步规范考核流程,完善考核办法,努力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师德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师德考核数据库,做好师德考核相关资料的留存,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4、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公示制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以适当的方式向教师通报考核结果,其中考核为A档(优秀)的教师应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请各党委做好师德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重要时间节点,确保不少于5天的公示时间,同时公开投诉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三、相关材料报送

公示结束后,各党委可参照《 党委2017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总结(模版)》(附件3)撰写2017年度学院师德建设工作总结,并填写《燕山大学2017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请各党委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6月22日(周五)报送至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师德建设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刘京辉

联系电话:8057058

电子邮箱:sdjsbgs@ysu.edu.cn

报送地点:师德建设办公室(世纪楼2017室)

燕山大学师德建设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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