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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学校名称标识的通知

2019年06月27日 08:16  

校属各单位:

名称标识是学校重要的象征,体现着学校的精神和文化内涵,凝聚着师生员工和校友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名称标识的使用,推进学校文化引领,统一对外宣传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燕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燕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手册》的标识图样、大小比例、字体标准以及颜色搭配等要求规范使用名称标识,保证学校名称标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各单位在实际应用中应尽量调取电子版中矢量图文件作为制作的原始素材,确保制作的准确无误(矢量图可到校园网“燕大标识”页面https://vis.ysu.edu.cn/下载)。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学校的环境场所和各类新设计制作的实物(铭牌、证书、名片、课件、PPT模板、办公用品等),以及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活动中的宣传资料、宣传品、宣传栏/板、宣传片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制作和使用。各单位要针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本单位所属的网页、新媒体等平台上的相关标识和可以更换的环境标识进行清理和更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名称标识的规范使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切实维护学校标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党委宣传部  校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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