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校园新媒体是我校新闻舆论以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委宣传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的相关部署,2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新媒体在防疫期间管理的通知》,动员校园新媒体联盟成员积极参与防疫、抗疫宣传工作。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机械工程学院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等多个单位利用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出了一系列优秀作品,增强师生抗疫决心,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展示了燕大师生众志成城的抗疫形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巩固目前校园新媒体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果,促进校园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3月17日,学校党委印发《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燕大党字[2020]10号)。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新媒体所指范围
校园新媒体,指以学校或校属各单位及下属机构和学生组织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公众平台、抖音以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任何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燕山大学以及其他校内单位名义申报、运营各类公众号或开发移动客户端。
二、审批备案及管理
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相关工作参照《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明确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各学院党委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二级和三级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2、加强内容建设。校园新媒体应有明确定位和服务对象,注重个性发展,避免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要加强发布内容建设,推出原创精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发展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
3、严格备案制度。各单位新媒体要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认真填写《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审批登记表》(附件2)和《燕山大学校园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eibo@ysu.edu.cn。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待另行通知,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051189。
党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