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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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相关成果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9日 15:25  

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总结和推广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其相关成果的信息统计工作。希望通过信息报送、汇总和通报、宣传,为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成果展示、推广和交流的平台,挖掘和树立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塑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现将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统计重点内容

1、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受到的表彰和奖励。

2、倡导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在见义勇为、扶危济贫、乐善好施、关爱师生、服务社会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3、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在贯彻学校师德条例,落实师德考核,弘扬崇高师德,提升师风、教风等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4、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在更新理念、拓展载体、创新方式方法等方面开展的喜闻乐见、卓有成效的各项工作和具体活动成果。

5、在创新基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采取的新理念、新方法,取得的新进展、新效果。

6、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信息。

7、开展校园环境创优工作,在营造廉洁、务实、高效、文明、优美校园环境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8、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社会表彰和奖励。

9、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关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数据应用

1、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学校将在校报、新闻网、电视台、微博等校内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并向校外媒体推送。对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及单位,除予以大力宣传外,还推荐参加市、省、国家级相关先优评选活动。

2、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数据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和交流,便于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了解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3、依据报送的信息数据建立精神文明成果档案,作为学校相关评比、考核工作的参考依据。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随时报送信息。为方便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长期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报送信息要主题明确、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报送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两方面内容,其中文字信息可以参照《燕山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相关成果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进行填写,图片信息需配有文字说明。为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效,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建设及相关成果信息工作的说明》(见附件2)。

3、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请注明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时间。信息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jswmjs@ysu.edu.cn。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计划从2017年开始以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每季度进行信息通报。

请各党委、党总支按照通知要求,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将2017年第一季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相关成果信息报送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世纪楼2017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057058

燕山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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