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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2018年03月06日 09:48  

校园网新闻包含“燕大要闻”和“校园新闻”两个栏目,“燕大要闻”一般是指集中反映学校重大活动、重点事件、特色活动以及主要成就等方面的新闻;“校园新闻”一般是指集中反映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各部门有特色、有成绩、创新性的工作开展情况方面的新闻。为充分发挥校园网新闻在学校“交流信息、推动工作、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重要作用,现对校园网新闻的发布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燕大要闻”栏目内容:

1. 学校层面的大型活动、会议;

(1)会议类:党代会、教代会、学校主办或承办的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会议、重要党建活动会议、事关学校全局的表彰会和晚会;

(2)典礼类: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含研究生院)。

2.上级机关发来的贺信、领导视察等内容;

(1)贺信类:工信部、教育部重要贺信;

(2)视察类:省部级以上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3.彰显学校办学水平、学术成果、综合实力等内容;

(1)科研类:国家级科研成就;

(2)教学类:国家级教学成就;

(3)荣誉称号类:学校荣获省级以上奖励(限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文明单位)、个人荣获国家级奖励(限国家);

(4)人才培养类:在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全国挑战杯竞赛等教务处《本科生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认定的一类竞赛中荣获佳绩;

(5)社会服务类:与重要行业和地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学校发挥学科优势为社会、行业创造重要价值;

(6)文化建设类:学校重要的文化活动;

(7)外事活动类:重要的外事活动。

二、“校园新闻”栏目内容:

1.校级领导代表学校参加的工作活动;

2.各中层单位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性工作。

3.企事业单位、兄弟院校来访;

4.学校一般外事活动新闻;

5.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和师生员工荣获的省、市级奖励;

6.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的重要工作和会议;

7.全校性的重要的学生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8.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进行的正面报道;

注:媒体仅限于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事件仅限于正面报道燕山大学人物或事件。

三、校园网新闻稿件要求:

1.各单位投稿时应先按照《燕山大学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填写《燕山大学宣传报道审查审批表》(本表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定不涉密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宣传部审核留存),然后将新闻稿发送到新闻网邮箱。

注:涉及国防科技工作的宣传报道、新闻媒体采访等事项,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相关资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保密事项,投稿或接受采访单位负责人承担保密审查的主体责任。

2.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避免使用感情色彩丰富的形容词,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3.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要客观、有新意、吸引人,标题最多不超过28个字,确保在一行内显示。新闻标题中避免出现“圆满”“顺利”“成功”字样。

4.在报道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活动时要以工作活动内容为主,原则上不允许以“职务+领导姓名+工作活动内容”的方式作为新闻标题;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领导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学校党、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意见;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应注意校领导排序;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文中第一次要提及人物职务全称,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社会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如无必要,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老师”“同学”等称呼。

5.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

6.校内新闻中涉及部门、单位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7.内容涉及的单位名称要精确,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全称;

8.新闻照片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新闻事件的内容。照片清晰,照片文字说明要准确无误。如果投稿照片数量过多,新闻中心有权进行筛选;

9.来稿应注明责任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所有稿件和照片作者应文责自负。

四、明确不能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如下:

1.学校层面或部门层面一般工作协调会、部署会等;

2.各部门、各学院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

3.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4.学校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学校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各部门或个人受表彰的新闻原则不再单独报道(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新闻除外);

5.部门系列活动,连续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

6.涉及国家秘密和国防科技工作内部保密事项的新闻;

7.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五、校园网新闻的审核与发布程序

1.校园网“燕大要闻”类新闻内容由新闻中心主任审核后发布,“校园新闻”类新闻内容由新闻中心副主任审核后发布;

2.新闻中心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来稿,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删减或与发稿单位沟通后进行增补等编辑工作;

3.由于编辑审核、校对工作的需要,一般情况下,每个工作日17时之后的投稿次日在校园网首页发出(节假日顺延);

4.新闻中心对新闻的选择、修改、发布及撤除有最终解释权;

六、本办法由燕山大学新闻中心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燕山大学新闻中心2017年10月23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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