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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燕山大学2018年度师德考核及2017-2018年度师德先优评选表彰的通知

2019年05月15日 11:03  

各学院党委:

为贯彻落实《燕山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条例(2014年修订)》(燕大党字[2014]32号)精神,弘扬“学高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校风、教风、学风,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助力“双一流”建设,现将2018年度师德考核及2017-2018年度师德先优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德考核工作安排

各学院党委依据报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备案的师德考核办法,对本单位教师进行2018年度师德考核。考核起止时间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

各学院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结果(分数和档次分布)科学合理,真实有效,其中A档(≥90分)的比例不超过20%

考核工作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

2、做好宣传动员。做好师德条例和考核办法的解读工作,动员师生积极、认真参与考核,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通过师德考核,挖掘和树立一批深受学生爱戴、同事认可的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代表。

3、完善考评体系。师德考核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学院党委切实做好一年一度的考核工作,逐步规范考核流程,完善考核办法,努力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师德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师德考核数据库,做好师德考核相关资料的留存,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4、严格考核公示。各学院党委要以适当的方式向教师通报考核结果,其中考核为A档(优秀)的教师应予以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开投诉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师生的监督。

二、师德先优评选工作安排

1、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师德条例。

(2)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遵守劳动纪律和教师岗位行为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广泛赞誉。

(4)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承担主讲课程等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制度建设。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健全规范师德建设工作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和先优评选工作。

(2)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本单位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合理,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具有较强的创新管理能力。

(3)建立常态化师德考评体系。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科学部署、认真落实、严格检查;重视师德宣传工作,弘扬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的美德,师风、教风、学风优良;重视师德建设的归档工作,建立本单位师德档案。

(4)师德考核和师德先优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学生的监督作用。不存在因考核、评选不公正而投诉的现象。

(5)近两年内单位及教师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3、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学院党委在2017、2018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基础上,按照《燕山大学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3)推选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应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A档,并须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填报《燕山大学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

(2)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师德标兵”候选人在各学院党委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中产生,其中推荐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候选人应排序,排序第1的即为“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人的候选人直接作为“师德标兵”候选人。

(3)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采取申报评审的办法。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绩,撰写申报材料。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综合考虑各学院的师德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以及近两年师德考核和先优评选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确定“师德建设先进单位”。

(4)师德先优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然后报校党委审批。

(5)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时既要考察教师关爱学生、引导学生、做学生道德楷模等教书育人方面的定性条件,也要结合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等方面的定量指标情况。严禁出现“轮流坐庄”、私下指定人员等现象。师德先进个人称号可以在历次评选中连续重复获得,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能立得住、竖得起,成为真正的师德典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党委将2018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和2017-2018年度师德先优候选人结果及师德先进集体申报材料报送至师德建设办公室。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详见《2018年度师德考核及2017-2018年度师德先优评选报送材料清单》(附件6)。

2、《燕山大学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需双面打印,个人主要事迹要简洁明了。同时报送蓝底正装2寸工作照1张,生活照或工作场景照1张,格式为jpg。

3、师德先优候选人需报送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要以展现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成就为重点,突出个人在师德建设方面的典型事迹、取得的成绩以及产生的影响。撰写事迹材料要突出“叙事性”,围绕燕大校训“厚德博学求是”和燕大精神“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等方面,讲好故事,做到以小见大,生动感人,在平凡小事中彰显高尚师德,树立新时期践行燕大精神的典型。填报人不要仅仅罗列教学科研成果。申报材料按照推荐表在前,事迹材料在后的顺序左侧装订。

4、“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的申报材料不限字数和形式。不申报的单位不用报送此项材料。

5、各学院党委需报送2017-2018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总结,将本学院近两年的师德工作情况及本次考核评选工作的组织开展过程、方法,包括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的构成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师德建设办公室。各学院党委可参照《 党委2017-2018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总结(模版)》(附件5)。

联系人:刘京辉

联系电话:8387509

电子邮箱:sdjsbgs@ysu.edu.cn

报送时间:5月31日(周五)之前

报送地点:世纪楼20层2011室

附件:

1.《燕山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条例(2014年修订)》(燕大党字[2014]32号)

2.燕山大学2018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3.燕山大学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4.燕山大学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5. 党委2017-2018年度师德建设工作总结(模版)

6. 2018年度师德考核及2017-2018年度师德先优评选报送材料清单

燕山大学师德建设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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