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规章制度 >> 正文


燕山大学对外宣传工作提示

2025年05月28日 17:56  

1.对外宣传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发表、传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和信息。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2.确保外宣信息真实、客观、准确,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对于数据、事实等信息要认真核实,保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随意编造或篡改。

3.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涉密信息和学校的保密信息,如国防科研涉密内容、内部事项、尚未公开的重大决策、师生个人隐私等。

4.树立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意识,言行举止要符合学校的身份和形象要求,不得发布任何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信息。

5.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对外宣传资料中使用的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素材,要确保获得合法授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

6.凡关系到学校的对外宣传稿件,发稿部门领导要严格审查,包括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舆论导向、是否涉密等,投稿前应报送党委宣传部审阅,刊发后及时告知并备案。

7.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受各类校外媒体采访,以及需邀请各类校外媒体来校采访时,要提前向党委宣传部备案。采访稿件应先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之后再由媒体发布。

8.对于可能引发公众关注和舆论热点的事件,要提前预判,及时报告党委宣传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相关消息。

9.外宣稿件如采用他人的文章或图片,应知会本人,并按份量多少予以署名。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署名(如作者人数过多、报社相关规定等),也应在外宣奖励二次分配中予以体现。

上一条:燕山大学内部刊物管理办法 下一条:燕山大学校园网首页大图发布规范

关闭

Copyright © 2019 燕山大学党委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438号 邮编:066004

开发与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